中央财政4年投入6000亿力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作者:icox   浏览次数:1379   2015-01-09 10:16


         近年来,中央财政坚持“保基本”、着力“补短板”、努力“提质量”、尽力“促公平”,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力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2013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4194亿元,2014年预算安排1653亿元。

坚持“保基本”,不断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主要政策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目前,除全面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外,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免费教科书经费,小学生均达到90元,初中达到180元,并对部分课程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此外,还将中小学生字典纳入免费教科书保障范围。同时,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已经达到小学每年1000元,初中每年1250元;困难学生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经费。

二是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到2013年底,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经过6次提高标准后已经达到中西部小学560元、初中760元,东部地区小学610元、初中810元。2014年,标准再次提高40元。同时,对寄宿制学校适当提高了补助标准,并要求地方在分配资金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等薄弱学校倾斜,并从2010年起,执行“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的政策。

三是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在校舍安全工程结束后,中央财政将校舍安全工程支持内容并入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标准已经提高到中部地区每平方米600元,西部地区每平方米700元,在此基础上,对校舍维修改造成本较高的高寒等地区进一步提高了单位面积补助标准。

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